2007年3月20日 星期二

蘇花高 樂生

在看完了商業週刊的"大建設,大崩壞!!"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webarticle.php?id=25303


還有為了保留樂生療養院院區的文章
http://blog.roodo.com/ancorena/archives/2815455.html
讓樂生人權決定我們的總統

(以下為我個人的感想)
我深深的感覺到, 政府/立法委員 真的是一群很恐怖的團體,不管是以前的或者是現在的,它們可以為了一句...不符合法定程序...;為了大眾的利益所以你們要犧牲.....;法律不溯既往....;尊重法院的決定...;為了讓他們的目標可以達成,它可以動用警察... 這個恐怖團體基本上不是真心的為了人民在服公職....而是忙著在各個工程中卡油水...或者是上下交相利(政府/立委與民間的工程單位)....這些被我們選出來的民意代表.....它們的志願定的比較一般的公務員來的還要高,不僅僅是為了要服務大眾....達到我為人人的公僕,更期許自己能在服公職之餘順手在預算上或者是在工程單位身上多少A一點,不A白不A,這不就是最完美的台灣人寫照....這就是愛台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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